多地降温降雪,低温津贴落实再引关注

发布时间:2024-11-02 02:56:23 来源: sp20241102

  工人日报-中工网记者 柳姗姗 彭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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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来,多地开启“速冻”模式。然而,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工作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。专业人士建议,根据地理分布和行业情况制定低温津贴发放标准。

  “天儿太冷了,我得找个换电站缓缓脚,不然挺不下去了。”近日,吉林省长春市最低气温零下18摄氏度,下午送完一单外卖后,骑手张帅的双脚被冻得没了知觉。

  当天,冷风吹到脸上宛如刀子一般。由于前一天刚下过雪,张帅骑着电动车走街串巷,已经摔了两个跟头。

  2023年12月中旬起,冷空气来袭,多地开启降温降雪的“速冻”模式,长春多日气温低至零下20摄氏度。这种条件下,外卖骑手、快递员、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不仅要坚守岗位,还会因恶劣天气增加工作量。

  他们的辛勤付出关系到城市正常运转。将发放低温津贴等低温劳动保护做得更好,是对户外劳动者应有的关怀。然而,记者采访发现,低温津贴仍存在落实难的情况。

  “骑电动车跑几公里就冻麻了”

  “对我们来说,冬天是最难熬的时候,骑电动车跑几公里就冻麻了。”张帅说。

  劳动者在寒冷气候条件下工作,易引发冻伤、呼吸系统疾病、关节功能损伤,诱发心血管疾病等。2013年和2015年,我国先后把“冻伤”和“低温”纳入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和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。

  气温骤降,街上行人“全副武装”,看起来很臃肿。连帽围脖、工作服、薄棉裤、大头鞋,每天户外工作14个小时的张帅穿得却略显单薄。

  “冬天不敢穿太多,跑下来出一身汗,风一吹容易感冒。”从头到脚的这身装备都是张帅自己购置的,他从没想过平台会提供保暖装备和低温津贴。

  入冬以来,长春市下了好几场雪,清雪任务重、时间紧,环卫工人忙得不可开交。55岁的环卫工人王春玲说,环卫工作多是农村进城务工的人在干,人员在五六十岁左右,“不大好招人,我们班组现在还缺一个人。起早贪黑地干,凌晨最冷,手脚都是木的,腰酸背疼,实在难受就贴点止疼膏药,还有人靠吃止痛片硬撑着。”

  王春玲脚上穿的是一双从小区垃圾箱里捡到的雪地靴。为了保暖,她垫了两双鞋垫、穿了两双厚袜子,还戴上了自己缝制的皮毛一体手套。单位发了工作棉服,王春玲觉得薄,特意在里面加了件羽绒服。尽管如此,还是顶不住刺骨的寒风,“冻麻了”就进街旁小店暖和一下。

  “低温津贴?没听说过”

  按照2004年施行的《最低工资规定》,在低温的劳动环境下,用人单位应支付低温津贴。近年来,部分省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出台了关于低温补贴发放标准的规定。例如,吉林省规定,每年1月、2月、12月,向连续作业4小时及以上的低温户外劳动者,发放每月200元的低温津贴;哈尔滨市规定,每年12月至次年2月,为室外作业的劳动者发放每月最低200元的低温津贴。

  “低温津贴?没听说过。”记者在长春市街头随机采访了多名外卖骑手、快递员、环卫工人、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,包括张帅在内的多数受访者表示没听说过低温津贴,也没拿到过津贴。有快递员说只听过高温津贴,有环卫工人干了30多年不清楚有没有低温津贴,有建筑工人表示工作地点和“老板”不固定,不知道该找谁要津贴。

  近日的一天下午4点多,长春的天已经黑了,王春玲在垃圾站归拢着垃圾箱和清扫工具,“月底开工资,现在还不知道有没有低温津贴。我才干了一年多,去年是没有的。听说前几年有过。”

  低温天气让外卖骑手又爱又恨。“爱”是由于天气越恶劣,收入就越高。张帅介绍,最近,他一天能跑30多单,“多的时候一个月能赚1万多元”。虽没有低温津贴,但每逢恶劣天气,配送平台的部分订单会有天气奖励,每单三五元不等。至于什么情况发奖励、按什么标准发,受访骑手们表示不清楚。

  多管齐下保障低温作业劳动权益

  记者注意到,根据国家关于低温作业分级的规定,工作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,即属于低温作业。但对于低温津贴如何发放,并没有明确标准,只是在《最低工资规定》中提到,低温津贴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,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。

  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看来,低温津贴难落实的原因,在于冬天南北气温差异较大。“对高温津贴,大家有共识。夏天,全国处在差不多的温度状态,所以能形成一个防暑降温的规定。但对于低温,5摄氏度,在南方算很冷了,但在北方还不是最冷的温度,所以较难形成统一的规定。”他建议,根据地理分布和行业情况制定发放标准,并纳入当地工资构成。

 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,低温津贴即便被明确下来,仍处于难以落地的尴尬局面。

  记者在裁判文书网上以“低温津贴”为关键词检索,搜到56篇相关判决文书。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低温津贴的诉求,法院多数会因其未提交相关证据,或没有法律规定、未经过仲裁前置程序等原因予以驳回。

  例如,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,法院认为职工张某某关于低温津贴的诉求,由于国家对低温津贴并无强制性规定,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,而张某某并未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向其他人员发放了低温津贴,因此对要求支付低温津贴的诉求不予支持。

  对此,王天玉认为,应增加低温津贴规定的刚性。同时,针对这种工资报酬相关的权益侵害问题,首先应考虑通过劳动监察的形式进行纠正,其次,工会组织也应积极发挥作用,通过开展调查、维权等工作促进权益落地。发生争议后,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,形成一张多管齐下的保障网络。

  “当然,这笔津贴仅仅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超额损耗的补偿,不是说给了钱就可以让人一直在室外工作,而应该为低温户外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,合理调岗或加以工作时长和强度的限制。”王天玉说。(部分受访者为化名) 【编辑:周驰】